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3]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 召开前二天通知全体委员[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占二名[11]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召开前二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1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占二名[1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二天通知全体委员[2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0]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21]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后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2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占二名,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27]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工作[26]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监督整改情况[2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3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3][34] - 召开前二天通知全体委员[34]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31] - 发现董事等违规应通报等,可提罢免建议[3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多项职责[31]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32] - 审计工作组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公司董事等列席[34] 其他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6][37]
小商品城(60041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