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600415) - 《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 -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 10 日内召集主持[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 10 日和 5 日发书面通知[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 3 日发出[4]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6]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8] - 提案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通过,特殊情形除外[9]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 2/3 以上董事同意[9]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 特殊情况处理 - 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10] - 议案未获通过,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无法判断,主持人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1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现场等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11]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含日期等内容[11] - 与会董事对会议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不签字又不说明视为同意[1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12] 决议落实与档案管理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1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负责归档,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