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30049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0]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19]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2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等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4][15] - 审计委员会应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22]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1] 内部控制相关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核查并出具意见[16] - 内部审计涵盖所有营运环节,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2][14]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4]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制度需经审议通过[2] -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应配合内部审计机构工作[6]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同时披露内控评价与审计报告,法规另有规定除外[18] - 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报告等情况,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8] - 公司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