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30049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 12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华 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三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