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300492) -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监 督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将公司董事会成员由 11 人调整为 12 人,调整后 非独立董事 7 人,独立董事 4 人,新增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调整后独立董事人数不 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鉴于此,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内容具体对照 如下: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 | 第一条 为维护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 (下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权益,规范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