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生物(68811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正松、刘霞、贺泽凯)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2][10][18] - 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非其直系亲属[2][10][18] - 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3][11][19] - 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11][19]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12][20] - 具备注册会计师等三类资格之一且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6] - 取得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6] 其他情况 - 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调查无结论、重大失信等情况[11][19] - 非过往因未出席董事会被提议解职人员[11][19] -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等工作经验[17] - 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4][22]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