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00264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选聘条件与方式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需具备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近三年未受相关行政处罚[3][4]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7] 选聘提案与程序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选聘议案,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也可[6]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委员会审查等[10]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4] 改聘相关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6]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披露解聘原因等多方面情况[17]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评估报告[6]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7]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10] - 续聘时应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评价,否定意见则改聘[21]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8]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20] - 存在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等[20]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情节严重的,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