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批[6]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批[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6]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股东会审议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特殊担保情况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2]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条件时,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及其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 其他规定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由公司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按规定程序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17] - 公司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15]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担保事项决议时,利害关系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14] - 公司董事会秘书记录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19]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21]
博彦科技(002649)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