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30149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维科精密维科精密(SZ:301499)2025-12-01 10:52

公司概况 -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499.SZ,上市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10] - 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非汽车连接器及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1] 业绩数据 - 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48,520.04万元,负债总额21,037.93万元,股东权益127,482.11万元[17]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44,683.40万元,营业利润2,439.33万元,净利润2,288.98万元[19] - 2025年6月30日流动比率4.89倍,速动比率3.77倍,资产负债率(合并)14.17% [18] - 2025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3.16次,存货周转率3.63次,利息保障倍数74.46倍[20]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733.9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592.58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943.58万元[19] - 2025年1 - 6月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9.22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0.56元/股,每股净现金流量0.68元/股[18][20] - 2025年1 - 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02.14万元[21] - 2025年1 - 6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基本每股收益0.17元/股[20] 客户与销售 - 报告期内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1.58%、79.87%、72.42%及70.50% [23] - 报告期内对联合电子销售占比分别为41.25%、38.47%、34.42%、31.42% [23] - 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13,966.86万元、20,667.36万元、22,164.70万元及20,460.86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80.74%、79.98%、74.99%及75.94%[28] 财务趋势 - 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70,690.31万元、75,874.26万元、84,316.77万元及44,683.4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758.47万元、6,420.13万元、4,530.33万元及2,288.98万元[26]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597.41万元、24,752.99万元、28,323.34万元及25,857.3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9.02%、26.87%、32.29%及32.50%[28] - 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24.52%、24.69%、21.02%及18.24%,呈波动下滑态势[29]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873.50万元、17,673.61万元、21,093.16万元及18,201.98万元,存货余额整体呈上涨趋势[30] - 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1.69%、24.31%、22.83%及25.41%[36] 风险提示 - 公司产品质量若出现问题,可能面临索赔、合作关系终止等风险,影响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25] - 公司业绩波动,若未来产品、市场等情况不利,可能导致业绩大幅下滑,可转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超50%甚至亏损[26] - 公司募投项目若因宏观环境等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实施周期延长或效果低于预期[37] -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公司管理和产能消化能力不足,募投项目产品销售毛利可能无法覆盖费用增长[39] 募集资金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47,439.5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78.90%,总体使用进度较慢[45] -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63,000.00万元[60] 可转债条款 -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不含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52]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56] 保荐相关 - 国泰海通贾瑞兴、张翼担任保荐代表人,贾瑞兴2012年注册,从业超17年;张翼2015年注册,从业超14年[65][66][6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保荐人持股24,129股,持股比例0.02%[70] - 2025年8月28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78] - 2025年9月16日,发行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79] - 保荐机构将在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81] - 保荐机构将定期派人了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81] - 项目完成后,保荐机构将及时核查发行人项目达产情况、是否达到预期效果[81] - 保荐机构每年至少对发行人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必要时进行专项调查[81] - 保荐机构将关注发行人委托理财事项,并对其合规性和安全性发表意见[81]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股权结构、股东持股变动、股份质押状况以及影响股价变动的重要情况[81] - 保荐机构将关注发行人人事任免、机构变动等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81] - 发行人已在保荐承销协议中承诺保障保荐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知情权和查阅权[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