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1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