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7] 审计与报告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内审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情况,每年提交报告[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2]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人员列席[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5] - 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 规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章程规定执行[1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