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30014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天舟文化天舟文化(SZ:300148)2025-12-01 10:4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6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2] - 预计定期财务数据无法保密,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2] - 披露业绩预告或快报后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2]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披露[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应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17]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应披露[17] 人员职责与流程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在有关事项发生当日或次日等时点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21] -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事宜[23]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28] - 公司应指定专人跟踪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并披露[29]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信息披露公平性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不进行选择性披露[39]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39]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时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