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 - 华升股份筹资管理办法
筹资类型与决策机构 - 公司筹资包括权益性和债务性筹资[2] - 股份公司股东会是筹资事项最高决策机构[4] 部门职责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股票、债券发行管理及信息披露[6] - 资金财务部门负责银行融资借款及日常资金管理[6] 权益资本筹资审批 - 权益资本筹资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获证券部门批准[8] 融资计划审批 - 年度融资计划中单笔融资及授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2] - 年度融资计划外临时增加借款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3] 内部对公借款管理 - 内部对公借款纳入资金预算管理,实行有偿借款原则[17] - 所属子公司提前偿还对公借款需资金财务部门审核同意[19] - 所属子公司对公借款展期需提前二十个工作日申请[20]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应按筹资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更改用途[22] - 子公司对外债务融资实行台账式管理,需在每季末次月10日前报送相关情况[22] - 资金财务部门建立公司对外债务融资明细台账[22] 债务偿还责任 - 资金财务部门负责公司本部债务融资本息偿还,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自身债务融资本息偿还[30] - 子公司是债务融资本息偿还责任主体,预计逾期需提前二十个工作日报告[30] 成本控制 - 子公司资金充裕时应协调银行提前还贷以控制融资成本[24] 监督与解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检查筹资管理情况[31]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施行时间 - 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