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至少2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14]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4]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 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并写明情况[17] 工作细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9]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按新规定修订[19] - 解释权归董事会,经决议通过实行[19] 其他信息 - 公司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 - 时间涉及2025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