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洪通燃气洪通燃气(SH:605169)2025-12-01 09:3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股份")总经理的 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洪通股份、股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促进洪通股份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洪通股份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主持洪通股份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洪通股份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董事 会秘书除外)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洪通股份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洪通股份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构成洪通股份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洪 通股份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洪通股份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 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仅在洪通股份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