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SH:603073)2025-12-01 09:16

董高减持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近3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控人董高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5]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董高信息申报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2]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4]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4] 董高交易禁止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8] - 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8] 违规责任追究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高责任,方式包括处分、赔偿、刑责等[16] - 董高及其配偶禁售期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追究责任[16] - 董高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处分[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9]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