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彩蝶实业彩蝶实业(SH:603073)2025-12-01 09:16

内幕信息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5] 重大事项报送要求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7]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9]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应向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交易所[11]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发生重大变化需及时补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2] 档案与备忘录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2] 内幕信息知情人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公开、泄露信息或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的资料和载体,采取保密防护措施[13] 违规处理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发现违规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4]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按规定修订[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批准后生效[17] 记录方式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采取一事一记方式,记录知情人相关信息[20]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真实、准确、完整记载重大事项各环节和进展情况[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