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缆(0013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亚电缆新亚电缆(SZ:001382)2025-12-01 08:46

人员变动生效规则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8] 人员补选与聘任时间 - 董事辞任、独立董事被解除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8][9]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公司原则上3个月内聘任,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0][11] 人员职务解除与信息申报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依法解除董高职务,部分30日内解除[11][12] - 董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人员离职交接与义务 - 董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并完成过渡[15] - 董高对公司忠实义务离职后2年内有效,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18] 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高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9]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9] 人员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董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22]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