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缆(00138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新亚电缆新亚电缆(SZ:001382)2025-12-01 08:46

信息披露制度目的 - 加强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5] 披露范围与期限 - 涉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7][9] - 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9] 披露条件与方式 - 暂缓、豁免披露需符合信息未泄露等条件[8]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10] 审核与保存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多部门审核[13]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其他要求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1]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5] - 不符合规定作处理将追究责任人责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