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情况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6580万股,1993年1月全部募集到位[9] - 2003年1月14日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500万股[9] - 2004年度公积金转增后总股本为19944万股[9] - 2005年度公积金转增后总股本为27921.6万股[9] - 2014年5月28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464401185股[9] - 2020年12月30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511771343股[9] - 2021年7月28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524198348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4198348元[1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0] 担保与交易决策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0] - 重大交易指标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数据5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的需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2]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人员任职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9]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满足分红条件下,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26] 信息披露与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9] - 公司指定4家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44]
国发股份(600538) - 国发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