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法院裁决禁止转让需披露[1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6] - 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提前出现特定情形也需披露[16]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主持编制,总经理等审核,董事长召集审议[20] - 重大事件由董事会秘书起草文稿,经部门负责人核对、合规审查、董事长审定后报深交所公告[21]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董事会秘书申请、提交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22]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4]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2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等多类人员[28]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29] 特定对象交流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0]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31] 未公开信息处理 - 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32] 预测性信息披露 - 公司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应以明确警示文字列明风险因素[33] 信息报告 - 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信息,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5]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等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6] 暂缓、豁免披露处理 -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40][41] 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43] 违规处理 - 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索赔[44] - 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4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44] 其他 - 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46] - 子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标准、要求参照本制度执行[46] - 公司与其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交易,除规定外免于披露和履行程序[4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由董事会负责[47]
鸿合科技(0029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