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除外[12] 资料提供 - 向独立董事及时发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14]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14] 会议保存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5] - 会议记录由秘书或专人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表决规则 - 表决为记名投票,董事每人一票,决议多数通过[16] - 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弃权,连续两次视为不能履职[16] 责任承担 - 决议违法致损,同意签字董事连带赔偿[17] - 未经决议实施致损,行为人负全部责任[17] 关联会议 - 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多数通过[20]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