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09年6月20日,28名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1亿股,邓阳持股53.40%,孙卫平持股44.30%[8][9] - 2017年7月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453万股,7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7,667,472元,股份总数为377,667,472股,均为普通股[12][2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103,571,429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或直接起诉[40][41] 担保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1]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1][5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9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7] - 独立董事不得由特定股东及其亲属担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28][13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6] - 董事会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17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1]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15日通知[183][185] - 公司指定《证券日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91]
东方嘉盛(002889) -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