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制度
投资审议披露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衍生品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投资前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1] - 最高衍生品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董事会审议[12] 信息披露规则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12] - 已交易衍生品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19] - 公司按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业务信息[19] 投资限制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及衍生品交易[5] 投资管理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和衍生品投资合理预计并审批,额度超权限需股东会审议[9][12]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由财务部门实施管理,投资前成立工作小组[14] -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等工作,内审部门监督检查[17][18] 报告机制 - 投资进展或变化,责任人1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秘[16] - 投资方案重大变化,相关人员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秘[17] 其他 - 董事会跟踪投资进展,异常时采取措施并披露[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违规受处分[21] - 控股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参股公司影响大时参照披露[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