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0024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