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东会通知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与投票相关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发言与表决相关 - 经主持人同意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每位发言一般不超2次[19]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30%以下不实行[22] -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2/3以上通过[24]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投票权征集与关联交易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28]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0]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2] 规则相关 - 本议事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4]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订并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5] - 本议事规则修订需董事会提意见稿,经股东会批准后施行[35]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