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3]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4] - 近36个月受深交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4]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五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6]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发布选举股东会通知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声明与承诺等材料[8] 任期与职责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提请撤换[9]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行使特定职权须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6] - 召开至少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7] - 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工作要求 - 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且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上市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3]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3] 其他规定 - 上市公司应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4] -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25]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公司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8]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8]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8] - 与国家后续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8]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8]
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