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宝集团控股(08436)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基本信息 - 提名委员会于2017年9月29日成立,职权范围于2025年11月28日修订[2] - 多数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应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2]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告须至少提前7日发出,全体成员豁免除外;延期少于14日毋须另发通告[8] - 会议议程及文件应至少提前3日送交全体成员[8] - 应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协助编制技能表并提建议[14] - 有需要时可由成员或秘书召开会议[3][8] 职责与汇报 - 职责包括物色董事人选、评估独立性、提委任及继任计划建议等[16] - 制定并检讨提名董事、成员多元化政策并披露[16] - 评估董事时间投入、贡献及履职能力,支援董事会表现评估[16] - 结束后向董事会汇报职责内事宜[16] 资源与信息 - 应获足够资源履行职责,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且费用公司支付[19] - 成员可获秘书意见服务,可接触高级管理层获取资料[19] 其他 - 主席或成员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主席不能出席则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12] - 职权范围将刊登于港交所及公司网站[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