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3003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11
麦捷科技麦捷科技(SZ:300319)2025-11-28 12:4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问责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 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