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源智造(600615) - 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利润分配比例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4] - 连续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4]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4]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支出达或超最近审计净资产30%或资产总额20%为重大投资[5]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7] - 股东会审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发股票股利等须2/3以上通过[8] - 调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股东会[9] - 股东会审政策调整或变更须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分红上限与其他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0] - 分红回报规划依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