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2] - 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 公司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19]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2]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股东会决议[23] - 规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7]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