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688030)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石网科山石网科(SH:688030)2025-11-28 11: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票不超所持股份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6] - 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 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连续90日内不超公司股份1%[9] - 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连续90日内不超公司股份2%[10]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在5种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6] - 董事和高管在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信息[6] 减持后续规定 - 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关系后6个月内遵守减持规定[9] - 股份受让方受让大股东减持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0] 减持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7] - 大股东等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上交所[17] - 减持计划内容含拟减持数量、来源等,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8] - 预先披露区间内大股东等应披露减持进展[18] - 减持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未实施或未完毕应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管理责任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信息,办理网上申报[1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大股东等减持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8] 违规处理 - 公司保留追究大股东等违规行为责任的权利[20] - 大股东等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改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