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60303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凯众股份凯众股份(SH:603037)2025-11-28 10:4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 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 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6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对照公司及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后,公司董事会 审慎判断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