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名董事长,最多2名副董事长[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6] - 临时会议通知方式为书面和/或通讯,通知时限为两日,紧急情况可豁免[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 董事义务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包括公平对待股东等[11] - 未经报告和决议,董事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等[11] - 董事应保守商业秘密,离职后履行竞业禁止义务[12] - 董事应保证有时间精力参与公司事务,审慎判断审议事项[12] 董事履职规范 - 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5] 议案审议 - 审议对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议案,应关注股东是否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17] - 审议为特定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比例提供且条件同等[18] 定期报告审议 - 董事审议定期报告应关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等[20] - 对定期报告内容无法保证或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并说明原因公告[20] 决议执行 - 执行决议重大变化等情况,董事应向董事会报告[20]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关注相关规定事项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应报告并可要求公司说明[21]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董事发现媒体报道不符且影响交易,应了解情况并做好披露,必要时向深交所报告[21] - 董事发现公司经营重大问题等董事会未采取措施,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2] - 董事对拟作涉嫌违规决议反对无效,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2]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制度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25] - 董事长应保证董事会会议正常召开,及时提交审议事项[26] - 董事长对重大影响事项应审慎决策或提交集体决策[26] - 董事长应督促决议执行,情况异常及时召集审议[2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8] - 专门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28] 规则施行与修改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9] - 本规则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其他规定为准[29]
ST汇洲(0021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