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洲(00212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汇洲智能汇洲智能(SZ:002122)2025-11-28 10:32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10]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2]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1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现状等[16]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组织编制草案,经审核程序披露[20]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经审核公告[20] - 重大事件由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21]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30]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制作、审核、报送交易所等流程[33] 股东与关联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并配合披露[26]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6]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7] 参观与信息豁免 - 投资者现场参观公司应派2人以上陪同并专人答疑[30]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豁免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披露[3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34]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3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35] 信息登记与保存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44] - 已披露信息的报刊资料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董事、高管履行职责的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授权人员保管[49] 董事与高管交易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份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40] - 董事、高管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40]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0]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0] 审计与制度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2] - 2023年12月施行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步废止[51]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