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洲(0021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汇洲智能汇洲智能(SZ:002122)2025-11-28 10:3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2][3] 委员任期与档案保存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会议文件和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5] 各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任职资格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建议[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9] 会议要求 - 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2] -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8][2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制作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22] 审计委员会职权 - 审计委员会可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等行为,发现违规可通报或报告并披露[23] -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4] 财报问题处理 - 董事等发现财报问题,董事会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4]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4]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29] 报告审议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监督整改情况[30] 外部审计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32] 规程生效与废止 - 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23年12月规程同步废止[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