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洲(00212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汇洲智能汇洲智能(SZ:002122)2025-11-28 10:3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议和披露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千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1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理财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委托理财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委托理财 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以及《汇 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