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6055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冠石科技冠石科技(SH:605588)2025-11-28 10:3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 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 开 2 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以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