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动离职,高管同理[5]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除高管职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 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9]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其他规定 - 离职董高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 董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