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0012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东瑞股份东瑞股份(SZ:001201)2025-11-28 10:1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第2至4项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其余需满足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条件[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11][12] 重大诉讼和仲裁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情况需报告[13] 重大风险报告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置超总资产30%需报告[15] 股份相关报告情况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7] - 实际控制人或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7]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5] - 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需预报[21] - 进展分六种情况报告,超期未完成需后续每隔30日报告[22] - 知悉信息后先面谈或电话报告,6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2] 信息处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23] - 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导致违规或损失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8] 制度制定与生效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上市后生效并负责解释[31][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