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00120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瑞股份东瑞股份(SZ:001201)2025-11-28 10:17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 公司董事长兼任。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1 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 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 委员任职期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 司章程或本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 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 职权。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公司证券投资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