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 - 公司章程
奥比中光奥比中光(SH:688322)2025-11-28 10:17

公司股份 - 2022年4月22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1万股,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144,240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114.424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 公司上市前股份由A类股份和B类股份组成,仅股东黄源浩为A类股份持有者[18] - A类股份表决权是B类股份的5倍,除表决权外其他股东权利相同,且A类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交易[18]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黄源浩认购股份108,903,960股,持股比例30.2511%[15] - 发起人周广大认购股份26,968,320股,持股比例7.4912%[15] -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48822120股,持股13.5617%[16] - 股东肖振中持股比例2.6675%,持股数9,603,000股[21] 股份规则 - 公司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转增股本情形外,不得在境内外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提高A类股份比例[21] - 特定情形下A类股份应按1:1比例转换为B类股份,控制权变更时全部A类股份转换[22] -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22]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9] - 股东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45]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7] 董事会规则 - 公司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1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1]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4]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62]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9]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32]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79]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94] -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设立新公司应依法办理相应登记[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