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0012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东瑞股份东瑞股份(SZ:001201)2025-11-28 10:16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2025年1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议案[2]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监事会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3] - 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共30项,其中12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股权与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778.4001万股,均为普通股[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7][18]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18][19]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23][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4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5] - 公司拟分配现金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需专项说明[56] 公司合并、解散等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下,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59]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