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4] 决策权限 - 运用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由董事会决策,超10%报股东会批准[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报股东会批准,未达标准由董事会决策[7] - 董事会审议批准总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公益捐赠及商务赞助[8]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1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书面委托,一名董事不超两委托[19][2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表决书面记名一人一票[21] - 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关联表决有特殊规定[23] 决议与记录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公告前保密[24] - 会议记录含多内容,董事签名,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