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国药(03613) - 持续关连交易有关新商标许可框架协议
股权结构 - 同仁堂集团公司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1.67%的权益,是最终控股股东[4][19] 商标许可协议 - 现有商标许可协议2025年12月31日终止,新协议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3][5][15] - 公司及子公司品牌使用率为0.3%,联营及合营公司为1.0%[6] - 类似交易品牌使用费介于0.12%至1.5%[8] - 公司及境外下属30个工作日内、境内下属15个工作日内支付品牌使用费[9] - 现有协议历史交易金额为零,控股权超51%无须付费[10] - 2026年交易建议上限为12,200千港元,2027年为14,640千港元[12] - 2026及2027年收费基数以2024年收入为计算基础[17] 其他 - 新协议下拟进行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涉及比率超0.1%但低于5%[19][21] - 公司从事中药产品及保健品业务和中医诊疗服务[22] - 同仁堂集团为投资控股公司,从事中药材业务[23] - 公司与同仁堂集团11月28日订立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