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股 5%以上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7] - 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7]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7]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 30 万元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需报告[10] 诉讼及股份相关报告标准 - 诉讼涉案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需报告[12]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 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5] 其他报告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10] - 各部门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任一时点后及时预报重大信息[19]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的应及时报告情况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0]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 24 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 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信息可由专门委员会跟踪督导[21] 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3] - 信息披露联络人应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3] - 瞒报、漏报等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相关人员担责[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7]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7]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7]
明新旭腾(60506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