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8,508,940,800股,均为普通股[4] 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公司章程修改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公司章程》有关“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3]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由“审计委员会”代替[4] - 《公司章程》对条款序号、文字和标点符号进行优化调整[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表决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诉讼[7] - 监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的,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7] 股东股份质押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9]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更换董监、审议报告等职权[1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10] 董事任职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若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公司不应聘任[12]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3] - 公司职工人数在三百人以上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1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16]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6] - 审计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6]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7]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成员,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1] 薪酬与考核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22] 现金分红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出现特定情形可不分配,如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24] 审计与财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相关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4]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25]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及网站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5][26] - 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可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此时不得向股东分配且不免股东缴纳出资义务,减资决议需30日内公告[26]
衢州发展(60020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