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物业(02156)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3日成立[4] 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会议规定 - 会议法定人数为2名成员,至少1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8] - 须每年至少举行1次会议[8] - 开会通知须在会议日期至少7天前发出[8] - 议程及支持文件须在会议日期至少2天前发出[8] 决策方式 - 会议事项由有投票权成员多数票通过,赞成与反对票数相等时主席有决定性一票[11] 委员会权力 - 获董事会授权对自身职权内事务检查、评估并提建议[11] - 获授权向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征集所需信息[11] - 获授权在公司负担开支下获取独立专业意见[11] 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多元化[14] - 制订物色及评估董事人选资格和标准[14] - 负责物色合格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人士并提名[14] -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14] -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建议[14] - 支援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14] - 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目标进度并披露结果[1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需在会后合理时间发送给全体成员[16] - 会议记录经主席签署即属充分证据[16] 主席职责 - 主席应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准备回答提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