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3007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设研院设研院(SZ:300732)2025-11-28 09: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范围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时间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7]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业绩预告及修正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业绩预告[16]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10%以上,刊登修正公告并解释原因[16]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发股东会通知[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在原定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之前发通知说明原因[20] - 股东在股东会通知发出后、召开日前提临时提案,公司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立即披露[2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立即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变动等情况,立即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立即披露[23] - 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立即披露[24] 信息发布流程 - 信息发布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文稿、董事会秘书审核、深交所审核,在指定媒体公告并备案归档[32]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8]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披露[29] - 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34] 监管函件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函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组织回复[34] 信息披露原则 - 通过非正式公告发布信息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泄露重大信息[34] 信息披露责任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6] 制度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3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信息披露制度,审查信息质量,审核财务信息[3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被公司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2]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领导[44] - 重要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6]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49] - 核心保密信息含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50] - 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51] - 载有未公开信息的涉密载体妥善保管,复制或对外提供经董事会秘书批准[52]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并披露信息[52] - 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签署《保密协议》[52]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54] 财务信息管理 - 建立财务信息分级审核机制,子公司财务部门对基础财务数据负责,财务负责人审核合并报表,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财务信息[5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报告等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7][58] - 实行财务信息系统访问权限管理,操作人员权限由财务负责人审批控制并定期检查[5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工作机构[60] - 与投资者沟通遵循合规、公平、透明、互动原则,沟通内容广泛[60] - 特定对象指比一般投资者更具信息优势的机构或个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属特定对象[60] - 与特定对象沟通遵循合规、公平、保密、记录原则[61]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预约登记制度,接待活动由董事会秘书统筹安排[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64]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特定对象接待活动的合规性[64] 信息报告 - 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5] - 紧急情况下先口头报告,24小时内履行书面报告程序[6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收到问询函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67] - 问询函及答复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68] 监管文件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文件通常在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70] - 监管部门文件专项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71] 责任追究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追究相应责任[73]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可单独或合并适用[7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常设机构[76] - 联系方式变更及时公告并在定期报告披露[7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法律及《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执行[79] - 制度与后续颁布或修订法规抵触时以有效法规为准,董事会及时修订[79] - 制度中“以上”“不超过”含本数,“低于”“少于”“过”不含本数[7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7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同理[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