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3007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设研院设研院(SZ:300732)2025-11-28 09: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因协议在未来或过去十二个月内具关联情形视同关联人[8]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8]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八项[11][12] 关联董事与股东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等六种情形[14] - 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等八种情形[15][16]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须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6][17] 审批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无需董事会审批[18]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股东会标准由董事会审批[18] - 与关联人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批准[18] 独立董事与披露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等)超标准需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审计并股东会审议[19][20]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15][21]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等提供借款[21]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22] - 不得对情况不明的关联交易审议决定[23] - 关联交易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向深交所提交文件[25][26] - 交易协议需说明支付期限等,交易需批准说明程序进展[27]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金额审议[27] - 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未变定期报告披露,有变化或续签按金额审议[27]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超预计重新提交[28] - 关联交易涉及特定事项以发生额累计计算[26] - 连续12个月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已履行不再累计[29] - 与关联人日常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9] - 因公开招标等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义务[29]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不一致以相关规定为准[31]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